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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/21/2009 写日志
好久没写日志,现在决定来写。既然决心已定,所以写成什么样是什么样。
现在头还有点儿疼,刚从床上爬下来,为了写这篇日志。感冒已经六天,据说一般第七天就会好。庆幸自己没得甲流,但是就算得了其实也没什么。
今年天气异常,11月11号西安居然就下起了雪,还是鹅毛的那种。在我印象中,北京好像也没那么早下过雪。下雪当然好,我从来不怕天气太冷。确切的说,我喜欢极端的天气。我喜欢夏天和冬天,北京似乎也就只有这么两个季节。而且,在这两个季节里,我更偏爱冬天。说是因为冬天出生的缘故也好,反正就是喜欢。某天走在学校里,踩着白毯,晒着太阳,突然想到一个很哲学的道理,之所以喜欢冬天,是因为在冬天,人们才更会感激太阳所带来的温暖。
11月11号是个特殊的日子,用一场大雪不足以纪念它的价值,但是可以让它更加惹人喜爱。这是一个文学上的意义。这天,踏雪夜游大雁塔,实在是再浪漫不过的事儿。对不起,我现在头脑有点混乱。我说的是浪漫,我永远不能忘记那个景象,我不是指男女之间所说的那种浪漫,而是指生活色彩上的,也就是浪漫主义的所指的那个浪漫。我说了,那个景象我永远也忘不了,我相信至少会有一个人和我一样也不会忘记在那晚所看到的。
我发现我试图描述这个景象的任何尝试都无疑将会是失败的,但是我希望至少可以表达我在当时的那种心情。那个场景是这样的,在整齐的被白雪覆盖的台阶下,是一小块空旷的广场,旁边有两个高大的同样被雪覆盖的什么树,正对着这小块空地就是大雁塔,在熹微的人造灯光的映照下,显得庄严肃穆。我突然想到了川端康成的雪国,也许只是由于名字的缘故,但是却让我的这份情感仿佛得到了一种净化,也就变得纯洁的不可亵渎了。
10月的什么时候,看完了霍达的穆斯林的葬礼,虽然一如既往的要怀疑它的文学价值,但是无疑在不经意间被她所编织的那个凄美的爱情故事所感染了。悲剧,是促人前进的。老舍说悲观有一样好处,它能叫人把事情看得轻一些,可也有这么个坏处,它不起劲、不积极。好了,接着前面说,这种爱情故事和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中的那种感情太不相同,我原来认为只有最不真实的爱情才有可能是真实的,但是我现在却已不再喜欢戏剧性,因为那太不真实。
LJ,我希望你会来看这篇日志,我要谢谢你记得我爱感冒,叫我记得多穿衣服。我记得你给我发的那条短信,虽然我当时并没有对你表现出我应有的感激之情。
我现在不知道是因为睡多了还是感冒的缘故感到头脑混乱——在我清醒的时候,我会来把这篇日志重新写过,同时我还是一个被爱情的搞的头脑发热的人。
瑶瑶,我相信自己对你的感情,同时也相信你对我的。我不想再去看那些所谓的关于爱情的箴言,他们都是放屁。我要实践它,我需要你和我在一起。记得你和我说汉中特产美女时候的俏皮样,记得在我问你可不可以不送你回去的时候说不行的声音。还记得雪莱的那篇论爱么?爱就是人与人、人与自然万物之间产生的共鸣。昨天你同学说我好像很懂你的心思,我也希望是这样,而且我觉得你也很懂我的,不是吗?
再说一次,我爱你,亲爱的,你现在应该已经睡熟。
这世界只对他的爱慕者,揭下他广袤无边的面具,缩小成 一首歌,缩近成 永恒的一吻。
爱一个人才能看见她的美。
晚安。 TrackbacksThe trackback URL for this entry is: http://yesterdaysong.spaces.live.com/blog/cns!30E97D26732A3D9!2235.trak Weblogs that reference this entr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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